评论:批评于正抄袭,并未侵犯其名誉权
于正通过工作室发表声明,明里暗里指责他人炒作,并不能摆脱“抄袭者”的标签。唯有认真工作,踏实创作,后续拿出得到业界认可的原创作品,才能淡化污点,重新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。
1月9日,编剧于正的工作室发表声明,称网络上出现对于正及其作品的严重失实言论,部分言论具有明显的侮辱性和人身攻击性,给于正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,损害了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,因此声明要求相关人员停止侵权,并呼吁广大媒体和社会民众共同抵制网络暴力。
但是,众多网友认为,于正工作室醉翁之意不在酒,其所发声明并非单纯针对网上不实言论,而是对编剧宋方金的回应——近日,宋方金在某节目中点名批评于正多次抄袭,并称于正为“抄袭大王”。
从法律角度来说,于正工作室所发声明没有任何问题。声明非常笼统和巧妙,未提及任何具体的言论和个人,如若单纯分析宋方金的言论是否构成对于正名誉权等人格权的侵害,则会略显偏颇,有失严谨。毕竟在网络环境下,确有可能存在某些针对于正的侮辱性和人身攻击性言论,侵犯了于正的名誉权等人格权,对于上述侵权行为,于正同样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、抵制网络暴力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