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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千万买玄幻IP,影视化直接能用的只有名字(7)

  • 发表日期:2018-04-03 16:03 |
  • 来源 :www.fengyunmusic.ne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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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何侯擇表示,最近几年影视公司对于IP的管理和运营已经取得了不小进步,在获取IP时就开始进行产业化布局,“以前买了之后就直接转化成某种形式,现在更多是整体开发,在电视剧、电影、舞台剧、衍生品几个维度都有布局,充分挖掘IP的品牌力。”因此,一个IP能否系列化,以及是否具备足够鲜明的人物形象,能够围绕这个形象本身进行二次甚至三次衍生,就成了影视公司最在意的点。

      然而,阻挡影视公司IP产业化蓝图的并不是商业体系,而是IP自身。

      王珺认为,并不是所有的文学作品都适合改编,即便通俗小说和类型小说,也有不少仅适合文本阅读的佳作。而且小说如果一味追求和考虑影视的需求,可能反而会受了局限,损失自身气质。

      “故事性强,人物形象鲜明”的作品被认为是影视化改编的绝佳材料,但是能创作出这种作品的作者,仍然稀缺。李宗明提出了衡量超级故事的三个标准,超级的世界观、超级的剧情和超级的人物关系,“但能达到这个程度的作者非常少,比如南派三叔的《盗墓笔记》系列和江南的《龙族》系列。”在他看来,一个完整宏大的世界观可以跨越多种表现形式,但构建这样的世界观需要很长的时间,“欧美的类型小说已经发展了一百多年,创作机制更为成熟。一个作者写作时可能也很痛苦,但一旦影视化,收益是非常可观的。”鲜明的人物形象同样难求,“郭靖、杨过、乔峰这样层次非常丰满的人物一出来,作者和读者就都知道‘有戏’了,但对其他很多作者而言,可能写几十年都遇不上一次。”

      采写/新京报记者 王雪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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